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服务我区教育事业,根据《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3〕85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高等院校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建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1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南平市建阳区紧缺急需学科教师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教育紧缺急需专业学科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博士毕业生的本科专业需师范类)。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1983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学士学位、师范类专业、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1988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1993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6.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4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7.聘用后在我区最低任教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其中博士研究生任教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
8.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④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⑤现役军人;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流程
1.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报名;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东区篮球场)。
2.报名(资格审查)
①报名表(本人签名确认)。
②2024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4份。
③非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每位参加招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招聘考试费用。
3.面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由区委人才办、编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招聘小组,以“面试+考核”的方式开展现场招聘。当现场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实行现场面试签约;当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于当天组织开展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现场具体通知为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若某一岗位无人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则该岗位保留至下一场招聘。
4.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进入待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采取统一安排集中体检的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5.签订协议与聘用
经面试和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我区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生活津贴。到乡镇学校工作的教师除享受400-500元的乡镇补贴外另再给予每月300-500元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3.人才政策。
①“双一流”安家补助及生活补助:引进对象符合《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
②人才奖励房:引进人才在我区工作期间,享受《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中“人才奖励房”相应政策,连续工作满5年后,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不超过80m²;、60m²;的人才房或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
③购房补助:近五年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到我区乡镇中小学工作满3年以上,2017年1月1日后,在南平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给予每人5万元购房补助。
④人才公寓:到我区就业,且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
六、其他
(一)网址:
建阳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事业
http://***cms/html/jyqrmzf/jysy/***;
(二)考生咨询电话:0599-5824151、0599-5892226;
(三)本公告由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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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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